成都市积极开展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建活动

作者: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2日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农机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7〕8号)和省农业厅《关于推荐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推荐申报工作,结合成都市农机合作社发展实际,我市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并已将《关于开展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通知》(成农机〔2017〕39号)下发到成都各区(市)县农机管理部门。

  申报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要符合入社成员原则上不少于30人(资金入股、机具入股、土地入股);单季机耕、机种、机收、植保作业面积各达1000亩以上,或全年单项或各环节总作业面积累计达到10000亩以上,或流转、托管土地面积1000亩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较为完善的办公用房、机库棚和维修间等设施,其中机库棚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维修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拥有农机具原值在200万元以上,大中型或专用特色农机具数量不少于20台(套),有能满足当地主要作物(农业主导产业)全程机械化生产需要的配套机具;合作社带动成员增收致富和周边农户节本增效效果明显,入社成员收入高于区域内非成员农户平均收入20%以上,积极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形式开展服务,在促进土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方面作用突出等条件。

  目前,各区(市)县农机管理部门正在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机合作社进行申报,下一步成都市农委将根据合作社的申报材料,通过现场考评、专家评审、党组审议等方式,选取最优异的合作社2家,向省农业厅推荐上报,力争在今年的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中创建成功。

新闻来源地址:四川农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