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金融支农服务,四川省开展了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工作。今年,全省将新增试点合作社15家,进一步促进合作社由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到资金合作的递进发展,增添合作经济的内涵。
2014年四川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彭州市、三台县、射洪县等8个县(市、区)开展了首批农村资金互助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8家试点社全部开业运营,入社社员达2318户,筹集股本金总额3313.51万元(含省级财政支持179万元),共发放贷款143笔1053.78万元。试点社严格按照社员制、封闭运行的要求,贷款手续便捷、无须抵押,社员只需要凭社员证,依据信用评级,即可在当日内办理完贷款手续,月平均贷款利率为0.79%,远低于目前商业银行在农村1.2%的实际贷款利率水平,为社员节约融资成本34.17%。据悉,今年四川将新增试点合作社15家,进一步促进合作社由生产合作、销售合作到资金合作的递进发展,增添合作经济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