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明确责任主体 加强提灌管护——推进提灌站确权工作的探索

作者:泸县农机局 周青松 罗丹 殷仕权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关于农村机电提灌站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构建“权责明晰化,管理规范化,投入多元化,营运多样化,服务专业化”的农村机电提灌站经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3年8月,泸县农机局正式启动提灌站产权改革。目前,已顺利完成全县农村机电提灌站确权工作。

  一、农村机电提灌站确权改革基本情况

  泸县农村机电提灌站共计414座,从建设资金来源来看,分属财政全额投资、财政补助、村社群众自筹、个人投资几大类。由于投资形式与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导致提灌站所有权模糊,管护责任无法落实,“有人用,无人管”现象普遍。

  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对于投资来源明确的提灌站,确权给相应的乡镇政府、村社、企业或私人;对于投资来源无法明确的提灌站,从便于管理的角度出发,一般确权给村社;对于水利部门投资并已确权颁证的提灌站,农机部门不再颁证。

  截止2013年10月,泸县农机局已发放《产权证》359本,加上水利部门发放的55本,该县414座提灌站全部都有了归属。其中,乡镇政府所有252座,占61℅;村民委员会所有88座,占21℅;其他单位所有11座,占3℅;村民小组所有5座,占1℅;个人所有3座,占0.7℅;县水利局颁发产权证书55座,占13.3℅。

  二、确权改革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认真搞好确权工作,泸县农机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就农村机电提灌站产权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与反复细致的调查研究,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产权改革措施。

  (一)高度重视,大力宣传

  县农机局专门出台《泸县农村机电提灌站产权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提灌站确权工作普查小组。召集会议2次,印发文件、通知4次,并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产权改革的意义,积极争取广大干群的理解和支持,确保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调查,摸清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每一座提灌站,对投资来源、位置、高程、经纬度、灌面、扬程、电机功率、变压器容量、泵房面积等相关数据进行全面采集,并逐台登记造册。据统计,共出动人员420余人次、走访调研10余次,较为全面地摸清了全县414座提灌站基本情况。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提灌站21个主要技术参数进行了详尽分析研究,汇总编制了《2012年泸县农村电力提灌站拥有量统计表》。

  (三)严肃确认,保障利益

  提灌站产权确认,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既有政策的约束,又面临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尤其是上世纪60、70年代“大农业”时代建设的提灌站,很多建设资金来源不明,确权相当困难。

  为避免纠纷和矛盾,维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产权不明确的提灌站,普查小组成员不辞辛苦,反复调查取证与协商沟通,努力确保投资、使用、受益权责相当。同时,鉴于水利部门在“小农水”项目建设中有资金投入,而且已经以泸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发放了部分产权证,为保障产权证“不重发、不漏发、不错发”,县农机局会同水利局进行了联合清理,最终逐台确认了产权,顺利颁发了产权证。

新闻来源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