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眉山市彭山县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依托具备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购机补贴相关工作,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农民需要放在首位
彭山县高度重视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之一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把中央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全省统一开始实行的农机购置“自主购机、定额补贴、直补到卡”补贴方式相结合,把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放在首位,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彭山县农机局、财政局印发《彭山县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至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托覆盖全县的13个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
二、落实责任强化指导
彭山县农机局切实履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职责,加强对乡镇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一是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责任书,明确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为:按照《彭山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本乡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申请审批、真实性核实、补贴结算、监督检查、质量投诉及举报、工作总结等工作。二是联合县财政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农机工作人员、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具体业务培训指导,编制系统操作流程,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和操作,确保信息管理系统高质量运行。三是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对农民购机真实性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机具核查工作不留死角,全部核查到位,并及时公示有关信息,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阳光透明。
三、办理程序便捷高效
拟购机者可在乡镇完成所有补贴手续。操作程序如下:拟购机者经乡镇审核同意后,凭《指标确认通知书》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处自主购机,购机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乡镇申请补贴,乡镇10日内公示、核实,县农机局10日内核实,县财政10日内核实后将补贴款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兑付给购机户。
对单台中央资金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机具,可采取便民快捷方式,允许先购机后申请补贴。即拟购机者自行登陆购补系统输入购机申请,并记录好指标确认通知书编号,按上述程序中自主购机、审核、报补执行,减少了购机前审批环节。
四、便民利民成效明显
一是缩短补贴资金兑付时间。为进一步取信于民,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报补流程,缩短补贴兑现时间,县农机局积极与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将兑现农机补贴资金时间由60天缩短至30天以内兑付到卡。缩短购机补贴资金兑付时间,减少了购机者的资金周转压力。
二是方便了广大购机户。依托乡镇办理,大大方便了购机户,购机户都熟悉各自的乡镇,人员熟悉,减少交通了距离,节约了往返的交通时间和费用,减轻了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