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姚安县在落实农机购补贴购置工作中,为切实把这一项中央惠农政策贯彻好落实好,该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通过“两强化三注重”措施的落实,确保农民得到真正实惠。
农机购置补贴这一强农惠农政策实施了几年,带动了群众购买农机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机事业的发展。为把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好、落实到位,该县在总结晚年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两强化三注重”措施:一是强化责任。建立由县乡农业、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分工明确,任务具体,规范操作的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规定,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补贴标准严格按购机价格30%兑现,单机补贴不超过5万元执行。二是强化监管。为保证农机购置补贴公正、公开、透明、合法,该县农机购置补贴由县纪委第五纪工委全程监督,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农业系统职工不得直接参与购机补贴经营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永久取消在该县代理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落实过程中强化“三注重”,即:注重因地制宜确定补贴范围,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扶持一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农作物各个环节机械化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动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机具,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
目前,全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结束,共兑现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59万元,覆盖全县9个乡镇,受益农户1395户,补助购买农机具1457台,对促进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农户收入产生积极的作用。